委直属各单位、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79号)要求,结合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职称发〔2024〕3号)内容,现将2024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省直考点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日期 |
单 位 |
|
4月7日 |
上午 |
西安医学院、陕西中医学院 |
下午 |
军民融合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
4月8日 |
上午 |
民政、残联、交通、退役军人等系统 |
下午 |
延安大学、教育系统其他单位 |
|
4月9日 |
上午 |
健康医疗集团、通用环球集团、核工业集团 |
下午 |
司法厅、中央驻陕单位 |
|
4月10日 |
上午 |
省卫健委直属单位 |
下午 |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1.公立医疗机构,人事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由工作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资料;
2.民营医疗机构,人事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报送材料。
二、现场审核地点:
陕西宾馆12号楼三楼309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1号)。
三、注意事项:
1.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单位需填写《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直考点报名汇总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盖章。
2.个人现场审核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相关学历证书:医学或相关学历的全部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下提供学历证书,硕士和博士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资历证书:个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师护师含执业证及资格证,复印证书全部页码)。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送,不得拖延。
4.联系电话:18161817127